我们需要提倡怎样的书法批评?
应该提倡怎样的书法批评?
文艺批评对文艺发展的重要作用,不言而喻。好的批评可以帮助提升创作者的创作水平,提升接受者的欣赏水平,甚至引领整个领域的发展。但实事求是地说,近年来书法艺术领域的批评并没有得到充分健康的开展。具体来说,一方面,在主流媒体上,理论批评几乎缺失,过多的褒贬评论显然不利于书圈的发展;另一方面,随着互联网自媒体的发展,也有一些人通过一些有影响力的平台,比如微信微信官方账号、微博、今日头条等,提出批评。然而,众所周知,如今的互联网环境非常复杂,批评者的水平、动机、方法、语言良莠不齐。基于公共利益和洞察力的批评当然应该受到欢迎,但那些心胸狭隘、心怀怨恨、动机不纯的所谓批评也会带来一些干扰和困惑。因此,笔者想就如何进行良性的书法批评谈一些看法。
首先,我想针对网络上的一些书法批评做一个“反批评”,即哪些类型的批评不适合提倡。
1.狭隘的审美观。
我们知道,艺术审美是多元的、主观的,没有一种风格或范式可以视为一体。书法的美可以分为多种类型,如清丽飘逸、谦虚、勇敢、野性、冷漠等。,可谓“各有各的美”。在相似的审美类型下,作品的优劣是可以比较的,但如果认为只有一种审美类型是先进的,而其他审美类型是低下的,那就有失偏颇了。比如,近年来关于如何看待所谓“丑书”的争论很多,我们暂且不去评判其艺术内涵。然而,笔者在网上看到,一些“丑书”的粉丝将不能欣赏的人定义为“审美能力差”,斥之为“美盲”。这种把自己的审美趣味强加给别人的态度,显然是不正确的。
2.带有功利动机
有些批评在看似客观公正的表象下,往往带着“私货”,也就是所谓的“节奏”。当然这个目的不会直接表露出来,对很多读者来说是迷惑甚至是煽动性的,但明眼人都能察觉出来。这种功利性首先表现在一个或部分书法家的倡导上(至于为什么倡导,背后有利益驱动)。笔者在网上看到一类文章,模式是将作家两两比较,在设定的标准下做一些分析,然后得出某某“完胜”的结论。这种贬低一方,抬高另一方的比较手法,就是典型的“踩”,目的就是鼓吹“胜利”的一方。每一个能在书坛扬名的书法家,都有自己的风格和特长,当然也有不足之处。他不能用狂野的风格比端庄的风格更狂野。他可以用“流行书风”比传统更有新意,然后得出“谁扔几块”的结论。这是最起码的方法论问题。但这类文章往往给人一种有独到见解、敢说真话的错觉,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误导性,实际上也能达到吹捧某些书法家的目的。还有一种功利的表达,就是利用网络上的反精英、反主流的情绪,用一些非常规的论调或者对一些知名艺人的批评来为自己博取关注,这就是所谓的“制造流量”。这种动机不纯的书法批评是不可取的。
3.充满了猜测,却没有证据
有些批评文章不是基于学术讨论的态度,也不是基于实事求是的原则,而是喜欢牵扯到书法的一些“内幕”,振振有词,仿佛亲眼所见,亲耳所听。他们的目的无非是想让大家相信,他不喜欢的书法家是靠人脉获得高位的,而他喜欢的书法家是靠权力压制的。其实他的大部分“内幕”都是捕风捉影。比如笔者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,说某某因为某个书协领导的偏爱而获得某个奖项,这对于普通读者来说是很困惑的。但是,稍微了解中国书协评奖制度和流程的人都知道,这纯属扯淡。总的来说,严肃的书法批评要有严谨的态度,凡事都要有理有据;从小的角度来说,虽然在虚拟的网络空间,但你还是要对自己说的话负责,也就是说书法批评首先要讲“道德”。
4.尖刻的话语和人身攻击
书法批评要实用,书法要在书法的基础上讨论。因为是讲艺术的,所以应该特别优雅公正。但因为是批评,所以针对某些现象有时允许激烈,但禁止使用刺耳的话,甚至人身攻击。然而,在当前网络批评的背景下,这种现象经常发生。“低级”、“无知”、“反智”、“肤浅”、“愚笨”等词汇被频繁使用,甚至贬低书法家的品格和道德。这显然超出了正常批评的范围,是对被批评者的极度不尊重和言语暴力。这种语言并不能表现出批评家的聪明,只是一种庸俗的表达方式,也不讲“道德”。鲁迅先生早就说过:“谩骂和恐吓,绝不是打架!”
书法的发展需要批评,但我们反对上面提到的不健康的批评。那么,我们应该提倡怎样的书法批评呢?在此,笔者也谈谈自己的拙见。
1.书法批评要有理论高度,要有历史格局,要能把握时代精神。事实上,批评需要很高的批评家理论水平。如果对书法的本质、规律、历史沿革、风格没有深入的研究和了解,就很难对一幅书法作品的成败做出客观准确的判断。没有理论支撑的批评只能算是看热闹。另外,当我们对书法的历史和发展规律有了全面的把握,才能有大的格局和视野去评判一部作品,一种风格,一个书法家的真实水平和成就。有些评论经常说一个书法家“集传统之大成”,甚至“超越古人”,这是非常松懈和严重的。当然,书法不仅是继承,也是创新,但不是每一个创新都是成立的。我认为只有来源于传统,能够体现新的时代精神的创新才是成立的。作为批评家,能否准确把握时代精神,也是决定我们批评视野高低的关键。
2.书法批评要有多元包容的审美。书法批评要有开阔的视野和包容的胸怀,不能以自己的好恶来评判一切。前人留给我们学习的模式太多了,每个人都不可能面面俱到。我们可以用学岗的标准来判断,也可以用学碑的标准来判断,但不能说学碑就一定比学碑高,或者说学碑就一定比学碑高。另外,一些与传统相去甚远的探索和尝试,只要不是哗众取宠、耍花招,都是可以允许、容忍甚至鼓励的,但也不要过分夸大。他们认为那是高级书法,代表了书法的发展方向。任何一个书法家,任何一种风格,是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。我们应该提倡多元审美,多元探索。只有在五彩缤纷的花园里,我们才能找到最美的花。
3.书法批评要有学术道德和勇气。书法批评要纯粹,批评家首先要摆脱自己的名利,要有文人的气节和风范。学术观点可以不同,但必须以公共利益和良知为前提。另外,不能局限在自己的小圈子里,在圈子里违心的互相佩服,形成利益集团,彼此平等对立。要实事求是,敢说真话,敢讲真话。即使是对前辈和老师,也要有“吾爱吾师,吾更爱真理”的勇气。
4.书法批评要语言优雅,有理有据,多针对作品而不是针对人。书法批评其实是自己学术观点的表达和解释,而不是自己情绪的论证。要讲道理,要以理服人。所以,一个人在语言上要尽量做到优雅、均匀,避免使用暴力、侮辱性的语言,不尊重他人,降低自己的格调。批评要着眼于学术范围,以艺术论艺术,以作品论作品,杜绝道听途说的个人争议和八卦隐私,绝不把书法批评变成对一个书法家的人身攻击。再次,书法批评要以“文学伦理”为中心。
希望真诚、良性、健康的书法批评能够更好的开展,为新时代书法的发展繁荣贡献力量!